Wednesday, August 03, 2016

房子

很多过去,自己开始学习面对。有时静下来,就是让自己有时间去检讨和管理。

朋友说,我不搬离这间房子,因为我还在怀念着和前女友以前的日子。也许刚分开的开始两三年,是会有怀念。但过了这么多年,任何的感觉,已不在,剩下的都只是记忆的片段。人生有过的一部分记忆,是抹杀不了的。

但,更多的原因,是因为我已经习惯了这环境。而且这里的租金还是便宜,580零吉租一间屋子,一个人住,划算啊!

自己是个怀旧的人,习惯了这里的一切,也习惯了这里的食物。虽然这里的食物都不好吃,但下班后都会回来这里吃,因为那些见到的都是熟悉的面孔。

只是,接下来的两三年,房子租金将会翻倍, 因为MRT的站,就建在花园的前面。

考虑买家,只是,真的需要吗? 要买在哪个地方? 什么屋价是自己能负担的?

伤脑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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