Monday, July 03, 2006

最高境界

据说,爱的最高境界,是不再感觉到对方的存在与否。他或她已是自身的一部分了。

真的有人能达到这个境界吗?这应该是一种长期的修行吧?

爱情,本来就是一种修行,不是吗?两个不同且独立的个体,不同的背景,不同的成长过程,不同的思考模式,却因化学的作用,欲望的趋势,而在一起。结合的成长过程中,各式各样的相对,冲突,礼让,为五斗米折腰,放下身段及尊严,寻找一个平衡点。这,不就是一种修行吗?一种和时间赛跑,长期的心与脑的斗争。

现代的人,还有这种修行的恒心吗?应该是少之又少吧。那些在短期内,在一起又分开的,是可以理解吧。可是有些,已经相当一段时期的,却分开了,是有些耐人寻味吧?难道,这么长的时间里,彼此都蒙蔽了,还是太会伪装,看不清呢?为何要等到如此多年或婚后,才要求分呢?还是彼此都不舍得分开,曾经害怕改变呢?长期的痛苦,会比短期更好吗?

修行固然重要,但也要找对对象啊!

一个你爱,却不爱你的人,留在身旁,值得吗?误了自己的青春,浪费了时间,还需每天惊心胆跳的,夜难眠啊!是的,也许短期的折腰,多数人都能办到。但如果是相当一段日子的,相信都会,三思四思五思后,都还不行吧。凄惨的,只有利益冲上头时,身段才会永远放下。

离开,也是修行啊!放下,也是修行啊!

人在世,只不过是在修行。不是修下辈子的,不是偿还上辈的,也不是为了要上天堂,或怕下地狱。所修的,是身在何处,能为大家做点事,幸福起来。

爱,是一种修行。要修到最高境界点, 就要相爱,学会爱,包容爱,勇敢爱,及,爱。

爱,太难明解了。就像,这么多年后,对你的感觉,还是一样深刻。也许,这是我的修行吧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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